根据越南中央统计总局资料,2011年前4个月,越南进出口贸易逆差48亿9,000万美元,与2010年同比增长1.8%。期间高价位轿车、机车、化妆品、含酒精饮料仍继续源源输入。
为减低贸易赤字,越南工商部陆续祭出一系列进口紧缩措施,如先于3月底颁行1380/qdd-bct号文件,制订近100类不鼓励进口商品清单,包括肉类及其内脏(黄牛、水牛、绵羊以及家禽等)、斗鸡、活鱼或冷藏鱼、家禽蛋类、菜蔬瓜薯类、花卉水果、咖啡、茶叶、乳品、汽车、行动电话、录音机、洋酒、香烟、香皂、手提袋、木制家具、成衣、陶瓷制品、矿泉水、甲壳类(虾类)、动物脂肪、植物食用油、谷类加工食品、饮料、洋酒、醋等。
其中尤其限制进口乳品及未凝固冰淇淋、客运汽车、高尔夫球车、1800cc以下轿车等。续于5月初颁行196/2011/ tt-bct号文件,规定于2011年6月1日起包括酒类、美容品以及行动电话等只能在胡志明市、蚬港市以及海防市港口入境,同时进口商必须出示外国原厂制造商指定或授权其为越南总进口商或总代理商的指定文件或授权书或总代理合约,并已依法办理出口商原籍国家驻越南领事馆或大使馆办理认证(consular or embassy legalization)。
5月中旬又颁行20/2011/ tt-bct号文件,规定6月26日起汽车进口商输入9人座以下汽车时,必须补充出示两份文件,一是外国原厂制造商指定或授权其为越南总进口商或总代理商的指定文件或授权书,并已依法办理出口商原籍国家驻越南领事馆或大使馆办理认证。
二是进口商持有越交通部核发的拥有汽车维修保固厂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