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全省蚕丝被等絮用纤维制品专项监督抽查,抽查了湖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等5个地区12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蚕丝被产品,不合格4批次,批次不合格率为33.3%。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填充物纤维含量”“填充物含油率”和“产品标识”。
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全省蚕丝被等絮用纤维制品专项监督抽查,抽查了湖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等5个地区12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蚕丝被产品,不合格4批次,批次不合格率为33.3%。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填充物纤维含量”“填充物含油率”和“产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