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统计暨普查局数据显示,2010年首11个月的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2009年同期上升2.71%;截至2010年11月为止的12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2.54%。
11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105.55)按年上升3.93%,升幅主要由食物及非酒精饮品、杂项商品及服务和交通所带动。
按商品及服务大类分析,升幅显着的有杂项商品及服务(+6.71%)、衣履(+6.02%)、医疗(+5.79%)、交通(+5.72%)、食物及非酒精饮品(+5.00%)和康乐及文化 (+3.71%),主要是金饰、男装成衣、童装、女装鞋、汽油、鲜鱼的价格上升,以及门诊、外出用膳和旅行团的收费上调所致。
另一方面,流动电话服务收费下调,导致通讯的价格指数按年下跌3.60%。此外,甲类(104.91)及乙类(105.72)消费物价指数较2009年11月分别上升3.65%及4.06%。
2010年11月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45%;由于秋冬服装、汽油及石油气价格上升,令衣履、交通和住屋及燃料的价格指数分别上升3.37%、0.99%及0.94%。而新鲜海产及蔬菜价格回落,以及旅行团收费下调,致使食物及非酒精饮品和康乐及文化的价格指数按月分别下跌0.37%及0.28%。
以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为新基期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是反映物价变化对澳门整体人口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代表约5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6,000至18,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代表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19,000至34,999澳门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