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进口棉花采摘机质量安全研讨会近日在乌鲁木齐召开。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同来自天津、河北、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代表及自治区农机局,棉花采摘机制造商美国约翰迪尔公司、意大利凯斯纽荷兰公司和部分经销商、用户代表,共计57人参加了会议。
为完善《进口棉花采摘机检验监管工作规范》(试行),规范进口采棉机检验监管工作,提高检验监管工作实效,研讨会就进口采棉机现场检验、后续管理、规范修订、标准制定等内容进行了研讨,修改了《进口棉花采摘机检验监管工作规范》(试行),探讨了2016年即将实施的柴油机排放限值标准对进口新、旧农机的影响,建立了“全国进口采棉机检验监管微信平台”。
自1996年以来,新疆先后引进各类进口棉花采摘机二千余台。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积极加强同自治区和兵团商务、农机主管部门的合作,将进口棉花采摘机作为进口重点监管商品之一。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进口棉花采摘机在使用过程发生的火灾不低于80起,同时因设备设计存在的安全隐患致使该设备普遍存在纵向稳定性差、液压系统漏油、棉箱着火无法及时处理、排气管制作材料不合格、遇高温易出现裂纹等问题。该局就进口棉花采摘机曲轴断裂、机架断裂或出现裂纹、底部防火设施不完善易着火、犁作业面断裂失效等涉及机械本质安全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采取约谈、评估风险消除方案、监督缺陷召回等一系列措施,多次与制造商进行交涉,召回缺陷农机285台,改进设计缺陷300多台,为用户挽回了经济损失2.1亿人民币。自2015年2月1日进口棉花采摘机被国家纳入法定检验以来,在检验检疫机构监管及生产企业的技术改进双重影响下,今年采棉机新机未出现火灾事故,火灾等安全事故率为历年最低。经过近五年的后续监管,2015年进口的550台棉花采摘机使用性能明显提高,没有发现着火情况。其中,新疆进口新采棉机521台,检出99台次不合格,主要问题为灭火器失效、未配备灭火器等。经问卷调查发现油管破裂、油缸漏油、滚筒螺丝松动、棉箱灯易着火及轮毂出现裂纹影响使用等问题。另一方面,新疆今年进口旧采棉机数量增加,共进口29台,发现11台安全项目不合格,主要问题为铭牌、安全标识、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我国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