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劳动部依据本(2010)年gdp成长预估值(上半年成长6%至6.1%,全年成长6.5%至7%)、cpi(前8个月涨8.61%)、及劳工薪资市场上涨率(上半年涨13.5%,预估全年涨14%至15%)等因素,业拟定越南国内及外资企业明(2011)年适用的基本薪资额及地区名单草案。
本次拟定基本薪原则系为确保劳工实际的薪资额,以稳定渠等生活且符合地区的薪资市场的需求额度;平衡雇主给付劳工薪资能力,分担政府及劳资双方面临的困难;国内企业基本薪调幅高出外资企业之调幅,以确保执行薪资之改革计划。
2011年劳工基本薪资调幅中,国内企业的平均调幅为21.5%,外资企业则为10.8%,将对企业生产成本支出影响不大,且符合资方支付能力及越南政府规划,在2012至2013年国内外资企业共同适用单一基本薪的计划。
又据越南劳动部在2010年考察1,700家企业中,有90%家企业给付劳工的薪资额,业相当或高出前列2010年基本薪调升的额度,另若于明年1月1日实施该新(2011年)的基本薪,将使资方生产成本增加0.4%至0.5%,惟对从事纺织成衣及鞋类皮革的企业,则增加约1.2%的成本支出。
越南劳动部又依据全国各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劳工市场供求发展、劳工薪资市场需求额度、吸收国内外业者投资、各省区辖属郡县及省市行政交接地区等因素,规划地之区基本薪。